全国消防日
今天是11月9日
第31个全国消防日
今年的主题是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每个人都是消防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那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消防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学习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咱们在日常生活中 也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尤其是要注意一些小细节~ 电动车火灾如何防范 ●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不随意改装电动车; ●充电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客厅或楼梯间、走道内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 ●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长时间充电且无人看管; ●加强对电动车的线路、电器元件等方面的检查。 厨房火灾如何防范 ●厨房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 ●油锅起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可以盖锅盖进行灭火,也可以把准备好的蔬菜倒入锅中; ●倾倒面粉、奶粉时要远离灶台,遇到明火易燃爆; ●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定期清洗抽油烟机,减少油污堆积,减少灶台附近易燃可燃物。 电器火灾如何防范 ●规范安装电气线路,维护要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排除; ●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可在原设计线路上任意增加大负荷设备;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增加用电设备; ●电气设备使用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和散热条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后再灭火,注意扑救电气火灾不能用水。 森林火灾如何防范 ●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不在林区吸烟、烧烤、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监护好孩子不要在野外玩火; ●禁止在农田、林区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剩余物; ●如果遭遇森林火灾,沿着逆风方向,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逃生。 ●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电话报警。 动火作业火灾如何防范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 ●设备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没有采取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仓库厂房火灾如何防范 ●严禁随意堆放货物,仓库存储要分门别类,按照物品不燃、可燃、易燃等性质分类存放; ●严禁在仓库内抽烟、使用明火,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仓库,应设置防静电设施; ●严禁将仓库办公室、休息室合并进同一场所,仓库内禁止人员生活居住; ●严格遵守用电规则,为仓库电源安装分闸,严禁私自架设临时线路,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查; ●配齐消防设施,保证仓库防火间距。 消防知识要记牢 防患于未“燃” 让风险远离我们
内容来源:应急知事综合应急管理部、北京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