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二、执法权限
1、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辖区管理由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队管辖。
2、各执法队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
三、救济途径
1、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大队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遂溪县城综局或县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举报电话:0759-7772766
2、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3、反馈程序: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五、办公地址
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89号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六、办公电话
办公室0759-776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