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遂溪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3-12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为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确保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1.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共115名(男性103名、女性12名);

  2.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主要安排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名时务必要填写注明是否同意调配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中以上学历,只限遂溪及周边县(区)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42周岁(即1978年3月6日至2002年3月6日期间出生);

  4.现正在遂溪县公安局各部门工作的治安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和退伍军人可条件放宽;另具有国家承认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也可放宽年龄条件;

  5.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6.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考者裸眼视力须4.8以上;

  7.无犯罪纪录;

  8.报名时要出具计生证明;

  9.革命烈属、公安机关因公牺牲家属及子女在面试分中加1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方面的证明);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20。

  (二)报名地点:遂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即遂溪县公安局新办公楼813室),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有关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报名表。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以上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2.每个报考者不得选岗位,岗位统一由县局党委根据报考者的实际情况安排岗位。

  3.遂溪县公安局政工部门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遂溪县公安局政工室(遂溪县公安局新办公楼813室)。

  四、考试

  本次招聘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聘交通协管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文书写作。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男性俯卧撑(合格为35个);女性仰卧起坐(合格为25个)。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考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统计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划定总     成绩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文书写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五、体检与政审

  (一)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考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警务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三)组织政审。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考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我局对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我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叁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招考。

  (五)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每人每月由县财政发放2800元(含五险)。

  (六)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表现情况,奖优罚劣,保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工作积极性。

  联系电话:0759—7787348、7710019(遂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遂溪县公安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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