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和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遂溪县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4年-2028年)》,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和湛江市公安局批复,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遂溪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5日
遂溪县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
(2024年-2028年)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和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要求,全面规范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工作,优化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市民就近参加摩托车考试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2028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持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合理布局考场,方便考生就近便捷参加考试。通过建设先进的考试设施和提供完善的服务来提高考试效率,利用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考试流程来提高考试质量,最大限度满足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需求。
二、考能分析评估
随着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县摩托车驾驶证报考人数不断增加。2021年至今,全县受理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为18986宗,领取摩托车驾驶证为18487本,尤其今年遂溪县开展“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以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剧增,今年来已受理申领摩托车驾驶证4574宗,领取摩托车驾驶证3822本。据系统显示,我县登记上牌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保有量已达到18万多,驾考需求必然也随之增大。因此,建设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考场是遂溪县公安局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由人工评判改为系统评判,可以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进一步增强考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考试流程也更加规范、有序、标准、严格,提高了摩托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摩托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建设一座现代化、规范化的摩托车考场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三、考场建设规划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的工作要求,2024年9月底前,所有县(区)至少正式启用1个全科目系统评判摩托车考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初步规划在遂溪城区范围内以及偏远乡镇地区共建设2个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评判系统考场,原则上2个考场之间距离应不得少于25公里。与传统人工评判摩托车考场相比,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更多融入了科技含量,所有考试车辆采用卫星定位、人脸识别,考场全方位无死角设置有电子监控以及智能感应设备,对考生的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评判,考试期间会对考生考试过程信息全程记录。
四、考场建设要求
考场以及其设施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通用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应当设立停车区、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性场所,配备餐饮、公共卫生等设施,配备应急电源,设置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具有安防设备和人员设备等必备条件。
附件:遂溪县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4年-2028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