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遂溪县辖区逾期六个月未年审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11-16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辖区货运业户: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经告知相关货运经营者,我局按规定注销逾期六个月未年审的营运货车,现拟将注销的营运货车予以公示(车牌号码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请各有关货运业户在公示期间尽快年审,我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注销《道路运输证》,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要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上交到遂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

    联系人:符东,联系电话:7712996。

    附件:遂溪县辖区逾期六个月未年审营运货车明细表(审验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2日

审验日期2020.01.01—4.30(49辆)(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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