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18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5 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近两次的布局调整《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遂府〔2013〕7号)和《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遂府〔2017〕45号),依据各镇(街道)政府论证上报的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方案,特编制我县2023—2027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

  现将《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对我县教育发展的“十四五”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符合我县教育实际和发展导向的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予以合理吸纳。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6日。(注:因公示滞后,编制时间紧,公示时间为23天)

  意见反馈单位:遂溪县教育局,电话:7761675,电子邮箱:jyg7761675@126.com(教育股)。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遂溪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18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5 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近两次的布局调整《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遂府〔2013〕7号)和《遂溪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遂府〔2017〕45号),依据各镇(街道)政府论证上报的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方案,特编制我县2023—2027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遵循“政府指导、就优就近、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实行集中办学,即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规模办学路子。通过寄宿式办学,突破我县农村基础教育布局调整瓶颈,将生源少、效益低的学校撤销合并到规模大的寄宿制学校,使农村学校实现规模办学,从而整体提高我县农村学校的整体办学效益。健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    

  1.农村学校布局有待优化。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增加,出现农村学龄人口流动加快,学校生源逐年减少,教育教学资源闲置等问题,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亟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学校规模萎缩,大量适龄儿童流向城镇学校就读,农村学校出现大量“麻雀学校”,目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20人以下的学校有21所,50人以下的学校70所,100人以下的学校143所,占全县300所义务教育学校的47.7%。同时,城镇学校寄宿条件有限,家长校外租房陪读,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经济负担。

  2.城乡校际之间差距明显。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给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带来了巨大挑战。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严重,“农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加剧。城区优质校与薄弱校之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乡镇中心校与农村小学之间,在教育理念、管理水平、硬件设施、师资队伍、教研教改、教育质量等方面差距愈发明显。

  3.师资力量配备不足。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布局调整的重要内容,我县师资队伍从编制确定的总量看能够基本满足学校正常的教学需要,但是依然存在教师数量配备不足及年龄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学科教师不足等突出问题,个别中心小学目前仍需聘请一批临时教师才能维持正常的教学任务。同时,各类学校普遍缺少校医、心理健康教师及寄宿制学校管理人员。因此,开展寄宿制教学,按照要求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生活教师和宿管员,这对部分想开展寄宿制教学的学校来说,虽有心而无力,没有能力聘请更多的人员担任生活教师。

  4.对寄宿制布局认识不到位。乡镇(街道)、村委会认为教育资源整合是教育部门的事情,未把布局调整列入政府工作议程;村委会未能积极宣传布局调整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未能主动动员群众送学生到寄宿制学校就读,未能细致协调、认真化解个别邻近自然村矛盾,促进合并办学。学校认为学生住宿与否区别不大,而且学生住宿后,更是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能不办寄宿制学校就不办。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跟不上。近年来,我县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开支大,如接送校车、校医、生活老师等均未得到保障,导致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不能开放全日制寄宿。

  三、下阶段学校撤并规划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有300所,拟调整为:保留学校227所,撤销学校(即全部学生都并入就近寄宿学校)73所,分流学生2937人,分流教师471人。其中2023年撤销14所,分流学生258人,分流教师42人;2024年撤销16所,分流学生764人,分流教师118人;2025年撤销19所,分流学生492人,分流教师115人;2026年撤销12所,分流学生792人,分流教师104人;2027年撤销12所,分流学生631人,分流教师92人。

  本轮规划分五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根据各镇(街道)论证上报的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方案,对没有学生的6所小学和不足10人的6所小学及撤并条件成熟的2所小学,在2023年8月底撤销,并入就近寄宿制学校。第二阶段:对不足40人的14所小学,不足50人的1所初中和撤并条件成熟的1所初中,在2024年8月底撤销,并入就近寄宿制学校。第三阶段:对不足50人的19所小学,在2025年8月底撤销,并入就近寄宿制学校。第四阶段:对12所学校(含不足50人的7所小学及撤并条件成熟的3所小学,不足100人的1所初中及撤并条件成熟的1所初中),在2026年8月底撤销,并入就近寄宿制学校。第五阶段:对各镇(街道)论证上报在2027年撤并的12所学校,在2027年8月底撤销,并入就近寄宿制学校。各镇(街道)各年度中小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年学校撤并规划:

  1.黄略镇

  撤销学校(1所):碧丽华小学。碧丽华小学并入蚕村小学。

  2.洋青镇

  撤销学校(2所):沙古塘小学、山珠坡小学。沙古塘小学并入沙古中心小学;山珠坡小学并入古村小学。

  3.界炮镇

  撤销学校(4所):金围小学、甫仔小学、车板塘小学、北潭坡小学。金围小学并入界炮中心小学,甫仔小学并入老马小学,车板塘小学并入雷公小学,北潭坡小学并入北潭中心小学。

  4.江洪镇

  撤销学校(1所):江洪肚小学。江洪肚小学并入永高小学。

  5.岭北镇

  撤销学校(1所):迈生小学。迈生小学并入岭北中心小学。

  6.北坡镇

  撤销学校(2所):北坡小学、下担小学。北坡小学并入北坡镇第二小学,将北坡小学改办为北坡镇镇区第二所公办幼儿园;下担小学并入茅塘小学。

  7.港门镇

  撤销学校(1所):新城小学。新城小学并入港门镇中心小学。

  8.河头镇

  撤销学校(2所):虎溪小学、田西小学。虎溪小学并入河头镇中心小学;田西小学并入双村小学。

  (二)2024年学校撤并规划:

  1.附城镇

  撤销学校(2所):四九初中、湾溪小学。四九初中并入附城初中;湾溪小学并入附城镇中心小学。

  2.黄略镇

  撤销学校(1所):华封小学。华封小学并入新村小学。

  3.洋青镇

  撤销学校(1所):胜利小学。胜利小学并入沙古中心小学。

  4.杨柑镇

  撤销学校(7所):杨柑二中、乾留小学、后田小学、白水小学、新埠小学、月塘小学、尾墩小学。撤销杨柑二中,并入杨柑中学,利用杨柑二中校址举办杨柑镇第二小学;将乾留小学、后田小学、白水小学、新埠小学、月塘小学、尾墩小学并入杨柑镇第二小学。

  5.界炮镇

  撤销学校(1所):坦塘小学。坦塘小学并入界炮镇第二小学。

  6.乐民镇

  撤销学校(2所):安村小学、盐灶小学。安村小学并入乐民中心小学,盐灶小学并入调神小学。

  7.乌塘镇

  撤销学校(1所):湛川小学。湛川小学并入乌塘中心小学。

  8.北坡镇

  撤销学校(1所):文典小学。文典小学并入茅塘小学。

  (三)2025年学校撤并规划:

  1.洋青镇

  撤销学校(6所):文外小学、竹山小学、莲花小学、桔树小学、团结小学、百桔埇小学。文外小学并入寮客小学,竹山小学并入外村塘小学,莲花小学、桔树小学、团结小学并入沙古中心小学,百桔埇小学并入芝兰小学。

  2.黄略镇

  撤销学校(1所):台岭小学。台岭小学并入加隆小学。

  3.城月镇

  撤销学校(5所):东风小学、陈家小学、高古塘小学、坡头仔小学、仙来小学。东风小学、高古塘小学并入石塘小学,陈家小学并入田头小学,坡头仔小学并入家寮小学,仙来小学并入仁里小学。

  4.草潭镇

  撤销学校(7所):钗仔小学、新建小学、赤东小学、田头小学、下六小学、泉水小学、担塘小学。钗仔小学、新建小学并入草潭中心小学,赤东小学、田头小学、下六小学、泉水小学、担塘小学并入下六中心小学。

  (四)2026年学校撤并规划:

  1.岭北镇

  撤销学校(2所):西塘小学、田增小学。西塘小学、田增小学并入岭北镇中心小学。

  2.城月镇

  撤销学校(1所):和家小学。和家小学并入平衡小学。

  3.江洪镇

  撤销学校(2所):永高小学、姑寮学校(初中部)。现江洪镇中心小学搬迁到永高小学新校址,与永高小学合并为新的江洪镇中心小学;现江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到现永高小学旁空地;原江洪镇中心幼儿园场地另做规划使用;撤销姑寮学校初中部,并入江洪初级中学,姑寮学校小学部改办为江洪镇姑寮小学。

  4.界炮镇

  撤销学校(5所):海田小学、埇尾小学、山家小学、周灵小学、北潭学校(初中部)。海田小学并入老马小学,埇尾小学并入西湾小学,山家小学并入界炮第二小学,周灵小学并入雷公小学,北潭学校(初中部)并入界炮中学。

  5.北坡镇

  撤销学校(2所):车塘小学、寮连小学。车塘小学、寮连小学并入下黎小学。

  (五)2027年学校撤并规划:

  1.界炮镇

  撤销学校(4所):南山小学、同文小学、合沟小学、安塘小学。南山小学并入界炮中心小学,同文小学并入老马小学,合沟小学并入北潭中心小学,安塘小学并入振兴小学。

  2.黄略镇

  撤销小学(2所):光豪小学、大南小学。光豪小学、大南小学并入冷水小学。

  3.乌塘镇

  撤销学校(1所):邦塘小学。邦塘小学并入乌塘中心小学就读。

  4.乐民镇

  撤销学校(3所):松树小学、马屋寮小学、陈铁小学。松树小学、马屋寮小学、陈铁小学并入乐民中心小学。       

  5.建新镇

  撤销学校(2所):西洋小学、坡塘小学。西洋小学并入三元小学,坡塘小学并入那仙小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办学责任

  中小学撤并布局调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也相应成立工作组,加强领导,落实本镇(街道)布局调整任务,从机制上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顺利进行,力争于2027年前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

  (二)强化督促考核

  县政府将各镇(街道)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镇(街道)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并列入当年评优评先依据。每年底牵头对各镇(街道)是否落实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撤并结果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责成其限期整改。

  (三)营造撤并良好氛围

  学校撤并布局调整涉及千家万户,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大力宣传布局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干部、群众、教师、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把意义讲清,把政策讲透,把帐算明,对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共识,为布局调整工作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使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得到学生、家长、社会普遍认同。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本次布局调整立足于减轻学校撤并后学生到新学校的就学成本,为集聚办学消除家长顾虑。资金投入是能否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要合理设置农村寄宿制学校,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改造,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配齐配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职工,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日常管理,保障寄宿学生上学安全。各级政府必须确保经费到位,重点做好项保障措施:一要确保并入集中办学的学校要有足够的教室桌椅等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具备接收被撒并学校学生的条件;并入集中办学学校应配备校车,方便接送学生上学;三是被撤销学校的学生到附近寄宿制学校就读,学校需满足学生寄宿的宿舍、就餐、饮水、洗漱、卫生、保安等基本要求;四是由政府学校和学生个人共同支付在学校寄宿的午餐费用;五是提前安排好被撤并学校和并入集中办学学校教师工作,并及时调整好教师编制。

  (五)妥善处置和加强管理撤并后学校校产

  学校撤并调整后将产生部分闲置校舍校产,县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往年撤并学校校产和今后撤并学校校产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国有资产不予流失。根据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办发〔2012〕37号)和《遂溪县公办中小学撤并资产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遂教字 〔2022〕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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