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7-01 点击数:- 分享到: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自2021年8月以来,遂溪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并将合格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白名单)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网址:https://xwpx.eduyun.cn/bmp-web/)予以公布。

  遂溪县教育局向各位家长告知如下:

  “双减”以来,遂溪县教育局曾多次印发《一封信》提示校外培训风险。对于即将到来的暑假,遂溪县教育局现再次提醒您:根据孩子实际需求,不迷信校外培训、不盲目参加培训、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如确需培训,务请注意:

  一、您需知晓,遂溪县校外培训有三个重大变化

  一是目前我县现有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十三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清零;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齐全是指已经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三是合规校外培训机构都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机构不是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您需了解,教育部门已经反复向您提醒的注意事项

  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职人员信息、《湛江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和《湛江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二十三条》;二是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与您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必须向您如实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并请妥善保管;三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一次收费不得超过 5000 元。您有权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您应该:拒绝缴费!并请立即向所在县教育部门举报!四是培训机构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含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请您坚决抵制无证办学行为

  合规性校外培训是指已办理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培训服务。教育咨询公司或个人,以班级授课制形式(人数在1人以上)或在住宅小区内组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培训活动。无证培训机构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大、师资无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没有明确的收退费制度,缺乏监管机制,易发生携款逃逸,学生利益无法保障。同时,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非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学科类培训,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欢迎广大家长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教育是一项静待花开的事业,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共同净化教育生态,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让孩子在梦想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

  遂溪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759-7758318、0759-7763439


遂溪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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