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遂溪县民政局 | 来源:遂溪县民政局 | 时间:2024-01-10 点击数:- 分享到:

    2023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23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遂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积极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扎实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政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课学习、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宣讲活动等方式,加强集中学习、全面学习、系统学习。同时,提供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新党章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为职工提供学习交  流的平台,读原文、悟原理,推动全面系统思考和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为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我局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强化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带头争做新时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单位。截至目前,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带领班子成员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先后学习“十一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等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同时,通过举办局内读书会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具体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能自觉把工作融入到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工作思路中。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履职素质和能力。我局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党中央法治建设重要理论汇编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自觉研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理论政治学习,进一步提升个人法治素养和鉴别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通过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传达明确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强调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遂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抓紧抓实民政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践之于行,有助于更加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地指导民政系统参与乡村振兴和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平安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亲自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了民政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民政工作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局重视以法治方式扎实开展民政工作。

    一是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认真落实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制度,有效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引领保障作用。根据《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湛江市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湛民〔2023〕102号)、《湛江市民政局 财政局转发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湛民福〔202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响应,提高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2023年以来,依法保障低保对象6946户19170人、特困人员4206人、临时救助人员887人次,困境儿童710人(其中孤儿15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8人)、残疾人13866人。严格遵循《湛江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推进高龄津贴惠及高龄老人29908人。

    二是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集中开展对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对于所有扫黑除恶线索件,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跟踪督办,及时按县扫黑办督办的时间节点逐条核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防止黑恶势力把持、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发挥社会组织积极的作用。我局认真把好登记审核关,2023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10家,注销1家,审核完成2022年度工作报告229家,年报提交率83.6%。大力开展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全面审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报、换届等事项,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四是重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24件,均已及时处理,处理率为100%。其中,县信访局转来投诉件11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来投诉件110件,上级部门通过全国民政信访系统转来2件,群众来信1件,已全部及时办理及回复。

    (二)落实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为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统筹推进以下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法定程序。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法律顾问议事规则。聘请专业律师1名常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对我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我局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我局拟定的合同等文件共24份提供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

    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专人负责,各股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救助、补贴发放、养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55条。

    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2023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有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今年以来,我局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没发生过被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关于印发遂溪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遂随办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19日发出有关通知,并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13家社会组织和2名执法检查人员。2023年10-11月,执法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笔录等方式,现场检查了检查对象的党组织建设以及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情况,法人治理、涉企收费、评选评奖、安全生产等情况。检查结果已及时在网上公示,并发出整改通知13份,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重视行政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推进建立健全复议诉讼案件档案台账和败诉分析机制,逐案分析不利复议决定、判决,要求败诉案件严格依照法院判决裁定执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以来,全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五、贯彻落实《遂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落实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根据《2023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遂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遂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党组会议上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并强调由办公室牵头制定2023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确保有关文件精神在民政系统各项工作中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多项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建设法治民政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学习的系统性、自觉性不强。同时,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针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相对较少,而且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任务较繁重,所以对民政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时间少导致研究不透、了解不全。

    二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局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开展频率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更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不足,多途径、多手段进行政策宣传的切入点没有找准。

    三是执法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范围广,涉及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多领域,且执法人员业务工作繁忙,法律法规学习频次不高,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仍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我局当前并无法律专业或无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才,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相对匮乏,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法治工作人员不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组对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我局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

    二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与学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建立法治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墙等创新方式,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入基层普法,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三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壮大执法队伍。根据民政工作实际,争取在公开招聘中设立法律专业岗位,积极鼓励了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报名执法人员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典例案例学习、执法能力比赛等方式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提升办案能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遂溪县民政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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