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加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20]145号)规定,现将李翠如、肖鹏昌等两位同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的有关情况,在遂溪县政府网和我局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电话:7741598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