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翠如、肖鹏昌等两位同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情况的公示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5-24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了增加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20]145号)规定,现将李翠如、肖鹏昌等两位同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的有关情况,在遂溪县政府网和我局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电话:7741598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类别

创业项目名称

申请补贴期限

补贴金额

备注

1

李翠如

440823199404******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

湛江市群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9-09-30至2020-09-29

(第一年)

4000.00元


2

肖鹏昌

440823199609******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

遂溪县遂城一宏汽车租赁店

2020-04-20至2021-04-19

(第一年)

4000.00元


附: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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