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作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时间:2019-08-22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省人社厅正式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经办规程》作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文件之一,其出台将进一步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有利于增强全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经办规程》共15121条,结合经办工作实际,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进行细化,并统一各类表单总体反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基金财务、稽核内控及档案管理等四大方面主要内容。具体分布如下:第一章总则、十四章其他及第十五章附则对有关事项作统一说明和解释第二章至第九章重点对参保信息记录、缴费核定、信息核定、关系转移、待遇管理、领取资格认证、网上政务服务等各项主要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规范,第十章至十三章统一基金财务、统计分析、稽核内控、档案管理要求。

  《经办规程》着重强调规范管理、减证便民、依规经办、防范风险,特别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数字政府”工作方向体现“减证便民”的要求,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一是在社会保障卡应用方面,推广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和发放养老待遇推动社保服务“一卡通”,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是在个人权益告知方面,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服务网点、自助终端、电话或者网站等途径,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推广使用手机短信发送个人权益信息

  三是在资格认证工作方面,结合“数字政府”工作方向,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对省内户籍人员确定以数据信息比对为主、多种精准服务为辅的认证方式,通过数据比对、上门服务等多渠道方式服务群众,无需群众前往窗口办理认证,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认证服务。

  四是在开展网办业务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顺应互联网服务发展趋势,为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互联网办理相关业务,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推广网上经办业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

  五是在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方面,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取消复印件,精简证明材料,不能减少的,通过共享数据验证,同时,压缩和优化表格设置,部分表格通过系统设置打印或实行个人承诺,无需参保人填写。

  六是在参保信息记录方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的工作部署,为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税务机关推送的企业和职工缴费登记信息即完成社保登记,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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