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分享到:

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湛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本清单已通过湛江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zip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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