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与湛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湛江生态环境保护及高质量发展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时间:2020-12-02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湛江市的定位和发展要求,11月1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与湛江市人民政府签署《支持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及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广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周德全、厅长鲁修禄,副厅长何国森、何焱,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进泽,副市长黄明忠,市委秘书长吴国雄出席签约仪式。鲁修禄、曾进泽代表双方签约,何国森主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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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协议,双方将协同开展海湾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美丽海湾建设行动,创建美丽海湾示范区;加快构建绿色生态水网,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支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打造重化工高质量绿色发展基地;建立省、市数据回流共享联动机制,打造区域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区。

  双方将建立厅市合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对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合作内容,提高合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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