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鸿骏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湿拌砂浆搅拌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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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鸿骏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湿拌砂浆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鸿骏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黄略镇殷屋村委员会南边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11385m2,总建筑面积11385m2,绿化面积3000m2,主要建设搅拌站生产线2条、制隔墙板生产线1条。预计年产湿拌砂浆5万立方米,轻质隔墙板1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至地表水体。采用移动洒水设施对原料堆场采取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水泥储罐和粉煤灰储罐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废料、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