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城南医院变更项目审批前公示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1-01-28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城南医院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城南医院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遂溪城南医院

建设地点:

遂溪县遂城镇景山小区D1号地及附属地

环评机构:

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由原800m2增加至约1300 m2,总建筑面积由原1350m2增加至约3380 m2,新建1栋4层综合楼。项目变更后主要内容包括急诊室、医学影像等辅助科室、检验科、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教研室(会议室)、临床培训基地、病例讨论中心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共设病床由原23张增加至60张,设置诊疗科目包括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生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遂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交由具备回收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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