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01471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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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01471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遂城镇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662.52m2,建筑面积2354.42m2,主要建设1座二氧化碳回收液化站,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室、罐区及配套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等,年产液体二氧化碳101471吨。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混合后依托广东国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遂溪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管网进入遂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脱重塔脱轻排放气经催化氧化系统氧化燃烧后由18m高1#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由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