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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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遂溪县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瀚蓝驼王生物科技(湛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城月镇 207 国道遂溪茶亭路段西侧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 14600.4平方米,建筑面积3026.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处理处置养殖场、屠宰场、检验检疫局、畜禽运输及肉类市场的病 死(害)畜禽动物及其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设计病死禽畜处理规模为:正常运行时,每天运行2班次,每批次处理 8 吨,日处理能力为 16 吨;遇特殊情况时,每天最大可运行4班次,日处理能力为 40 吨。年产油脂960吨、肉骨粉1727吨。项目总投资561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预处理+调节水解+MBR+紫外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通过排洪沟排入后溪河。生产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管壳式冷凝器冷凝处理;粉碎工段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器预处理,污水处理站缺氧池、好氧池为露天设计,以上废气分别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污泥交由相应能力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灯管则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