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全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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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市全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全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岭北镇国道207线南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约20606.94m2,总建筑面积约1361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楼、娱乐中心及配套环保工程等。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配件,年生产规模为30429 5WKOA三角支架(铝合金)102000个、3978 4C8OA支架R(铝合金)220000个、39830-PRY-E010压缩机支架(铝合金)24000个和PE22-1001本体(锌合金)240000个。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遂溪县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给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