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2-21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县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遂溪县中心城区东部郊外用地,滨河新区万年桥西侧,遂溪河东侧

环评机构: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新建配套管网工程30.01km。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77138㎡,一期工程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3911㎡,建筑面积16761㎡。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池及提升泵站、细格栅池及沉砂池、A/A/O 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中间提升泵站、磁混凝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消毒出水计量池、门卫室、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除磷反应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和除臭基础等。处理规模为60000m³/d 。本项目总投资5675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收集后的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   A/A/O 微曝氧化沟+磁混凝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遂溪河。在预处理、污泥脱水工段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垃圾和格栅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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