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国道)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4-21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国道)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国道)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遂溪县遂城镇

环评机构:

茂名市茂南众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于龙驾村西侧由南向北延伸,穿越规划南部新城,与遂溪大道平面交叉,跨越遂溪河支流源水河后主道下沉进入地下道路,随后于规划新华路北侧接入地面道路,与遂溪河并行,下穿雷州青年运河东海河新桥渡槽后止于国道228线。设计速度6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全线主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路面结构,路线全长 4.992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   电信、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工程总投资 7997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5.2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通过加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并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赁周围民房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中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放置,及时按要求运往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土方及时回填,弃方及时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

生态:对临时占地和取土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弃土,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防护措施。

营运期:

废气:对路面定期进行洒水,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管理,实施绿化工程。

废水: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边沟与急流槽。路面径流由具有沉淀功能的集水槽处理后排放。

噪声:在沿线各敏感点处设置禁鸣标志、限速带;设置绿化带;加强行驶车辆管理、道路养护、交通管制。

固体废物:路面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警告或提示牌,做好道路维护和维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对雷州青年运河东海河新桥渡槽架空桥墩的护栏)加强防护,加固、加高桥梁防撞栏的强度和高度,防止车辆翻车;在道路沿线设置应急联络方式,在出现紧急状况便于及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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