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庞新混凝土有限公司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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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庞新混凝土有限公司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庞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杨柑镇原遂溪县汇基木业加工厂后部第三长房 |
环评机构: |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3.12平方米,建筑面积 9323.12平方米,拟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³。建设内容主要有砂石堆场、搅拌区、废 水沉淀池、1 栋 1 层办公楼、化验室、配电房、食堂、1 栋 2 层宿舍等。项目总投资 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砂石原料堆放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内安装喷雾雾化降尘系统进行喷淋抑尘;粉煤灰、水泥等粉末状原料均采用筒状原料罐储存,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灌顶呼吸口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物料输送均采用全封闭;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加强道路的日常清扫并及时对出厂区车辆进行清洗;厨房油烟经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人一体化处理身背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粉尘渣和沉淀池沉淀渣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化验室废料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由能力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