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洋青祥龙塑料制品厂塑料筐制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6-08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洋青祥龙塑料制品厂塑料筐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县洋青祥龙塑料制品厂塑料筐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遂溪县洋青祥龙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

遂溪县洋青镇洋青村委会牛揾岭(即洋青加油站经茶亭路约500米处公路西面)

环评机构:

深圳市广万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60m2,建筑面积约为24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注塑车间破碎间原辅仓库成品仓库办公用房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塑料筐,规模为699.16/年。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UV光解+四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使用全密闭的破碎机,破碎粉尘经密闭厂房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经楼顶排放。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废水进入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采用吸粪车拉至种植地,回用于周边辣椒种植地的灌溉用水,不直接对外排放,并设置一个5m3储水罐,用于雨季时储存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给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重新利用;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分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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