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遂溪县鸿兴包装有限公司年产PE包装袋60吨、PP编织袋1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5-30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遂溪县鸿兴包装有限公司年产PE包装袋60吨、PP编织袋1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1689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遂溪县鸿兴包装有限公司年产PE包装袋60吨、PP编织袋1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遂溪县鸿兴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60m2,主要建筑物有一栋一层式工业厂房建筑;项目年生产PE包装袋60吨、PP编织袋10吨。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印刷、吹膜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采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员工在生产期间生活用水均依托周围居民楼,生活污水经居民楼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由居民定期委托槽罐车将污水拉运至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墨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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