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增角钢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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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增角钢喷涂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九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建筑面积,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10666.67m2,总建筑面积为3923m2。项目新增一条喷涂生产线,现有项目生产的部分产品(1000t角钢)作为原料进行喷漆加工,项目预计年产喷涂角钢1000t(其中,喷涂2#角钢、3#角钢、4#角钢分别为400t、300t、3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负压车间内,对车间进行负压收集后的漆雾、非甲烷总烃及恶臭经“水喷淋净化塔+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3m高屋顶排放口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沉降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漆桶、漆渣、喷淋更换废水、清洗喷枪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