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湛江市遂溪县杨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湛江市遂溪县杨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1689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遂溪县杨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湛江东辉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921820㎡,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选用 545Wp 双面双玻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每28块组件构成1个组串,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模式,全站划分为32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实际装机容量为 120.12672MWp。采用容量为 3125kW的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机,塔配选用24进1出光伏智能防雷直流汇流箱。采用32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系统所发电能经变压器升压至35kV,最终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外的110kV升压站内35kV 配电装置。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环评机构

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废旧光伏板和废变压器组件由专人回收保管,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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