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关于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4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本级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7天)。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关于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的函.pdf | 2021年1月4日 |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 遂溪县第三中学西侧、省道287县南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遂溪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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