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乐民镇2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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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遂溪县乐民镇2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聚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1493333.3㎡,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实际装机容量为200.01282MWp。采用545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划分为64个独立的子系统-箱式变电站升压变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容量为3.15MW。每8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1回35kV集电线路,最终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外的220kV升压站内35kV 配电装置。项目总投资9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