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北坡远豪胶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遂溪县北坡远豪胶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 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县北坡远豪胶篮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遂溪县北坡镇急水村西侧

建设单位

遂溪县北坡远豪胶篮厂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420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原辅材料仓、办公生活区,并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蔬果筐的生产,预计年产塑料蔬果筐25万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珑昊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包围型集气罩(仅保留1个操作工作面)+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机设置在四面封闭有顶棚的厂房内,破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项目冷却水经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南面甘蔗地灌溉,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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