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友盛信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友盛信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工业基地横路北8号地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友盛信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6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年产塑料果蔬筐296t、塑料花盆44t。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包围型集气罩(仅保留1个操作工作面)+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机设置在四面封闭有顶棚的厂房内,破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和冷却水池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湛江市骏辉彩印有限公司宿舍楼空置房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岭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两者较严值,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岭北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脱模剂及防锈剂的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物质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