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年产20000吨黄腐酸钾干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4-07-09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年产20000吨黄腐酸钾干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 真: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黄腐酸钾干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遂城镇白水村委会打古凼村鹰地岭

建设单位

广东添施德宝生态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是对现有一套年产50000吨生态有机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减少原有的有机肥生产线产量,由原有的年产50000吨有机肥改为年产5000吨有机肥,优化调整现有生产车间布局,并实施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改造利用部分现有有机肥车间并进行扩建,新增1条20000吨/年黄腐酸钾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热风炉、离心喷雾干燥塔、旋风分离器、水膜除尘设施等设备。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废气:对发酵间设置除臭帘+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的臭味气体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现有有机肥生产线烘干造粒单元工艺配套的热风炉烟气经二级沉降室+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混配、堆垄、发酵过程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及喷洒除臭剂,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黄腐酸钾粉生产工艺中的热风炉烟气、干燥、产品包装等过程设置旋风除尘器,并在末端设置水膜除尘设施将热风炉烟气及烘干、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一步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工艺过程中各类除尘和除臭设施定期清洁更换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将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作为水膜除尘设施喷淋用水使用。固废:热风炉及除尘设施产生的灰渣及除尘灰,循环水池等各类池体定期清理的沉渣均回用于有机肥原料使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袋、包装桶交由厂家重复利用,部分破损不能重复利用的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能力的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噪声: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审批机构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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