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4-08-02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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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关于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遂环建函[2024]22号 2024-08-01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路段西侧(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南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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