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湛办发[2017]11号)等规定和要求,推进分局依法履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现将我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分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遂溪县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审查程序。我分局按照遂溪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组织对全县畜禽养殖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划定,拟定了《遂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严格审查程序和流程,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科学性严格把关。
3、加强便民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强化便民窗口建设,坚持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二是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力做好环评审批管理服务指导,精简环评审批受理前置条件,推行网上办理,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时限60日、30日承诺缩短为6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4、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我分局依据“三定”方案,建立健全股室,理顺各股室、部门间的关系,优化配备生态环境队伍力量,建立与市局业务对接工作格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和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三是创新环境执法方式。加快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普及使用,借助移动执法系统;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在对养猪场、入河(海)排污口等排查中,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实现执法调查取证手段的多元化。
5、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分局网站公布信访投诉电话,设立“热线投诉室”、“信访投诉箱”等投诉举报途径,有效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处理环境信访事项,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结、件件有答复,案案有结果。全面加强企业单位环境信息、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分局行政诉讼案件由分局领导亲自出庭应诉、答辩。二是全面深化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创造浓厚的生态环境法治社会氛围。通过组织全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公务员学法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全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主要成效
1、制度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二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我分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信访投诉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等案件进行查处。对2宗非法运输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目前,我分局正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岭北镇厘岸村非法运输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涉案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磋商。
2、行政执法稳步推进。一是推进水污染治理。①全面整治遂溪河。排查209家养殖场(户),清理5家养鸭场,拆除2家非法网箱养鱼场;整治25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堵截26个非法排污口;开展6期次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36家次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87份,取缔1家非法废塑料清洗场。②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全面整治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地违法行为。设立141个标志牌(告示牌),国道G207中间岭桥、省道S287高楼桥、欧屋二桥、沈海高速G15源水收费站附近等穿越点和县城文东路、建设路运河桥穿越段安装防撞栏;整改100个阶梯洗菜台(洗衣台),拆除4个垃圾收集堆放点,清理8家畜禽养殖场,关闭1间屠宰场;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1702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完成率85.01%;858个自然村完成终端处理设施,完成率42.86%。二是推进大气污染治理。①整治VOCs 企业和加油站,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对3家市级 VOCs 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整治、8家VOCs企业销号;检查57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关闭2家加油站,责令3家加油站停业改造;核查16家涉产废物(废机油)机动车维修企业,并督促与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固废处置合同。②整改糖厂生物质锅炉。全县7家制糖企业(19台锅炉),5家制糖企业(11台锅炉)已整改完成,2家(8台锅炉)正在整改。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倾倒危废、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养殖场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双随机抽查企业125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2份,联合相关部门和镇发出责令改正通知55份;立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宗;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4家;取缔违法生产小造纸4家;对54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应急演练2场次;办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1个;立案查处倾倒危废2宗,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严格环评审批和排污证核发。受理审批建设项目37个,验收建设项目(固废部分)30个;新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34个,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15个,办理延续排污许可证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通知书22个。
3、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加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承办检察建议书36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2件;按照专人专职分片负责、专人专职督办的原则开展信访工作,2020年受理各类投诉案件291件(其中来信18件,电子邮件18件,电话44件,来访11件,上级转办200件),办结291件,办结率高达100%。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依托,结合创文、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帮扶镇、社区、校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电子屏、橱窗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依法治国理念;举办3场执法专题培训,举办1场法律竞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我分局作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并按照“三定”方案设置配备股室(7个),但各股室均为1名公务员(负责人),人员少,面对十分严峻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形势、异常繁重监管执法任务,难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尤其是监管能力不足、手段单薄等因素影响,环境监管执法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执法改革亟需加快推进。
2、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变动,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且执法改革对于一线执法人员和案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能力亟需提高。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全体人员大会和会前第一议题(组织学习)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分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门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梁伟科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邀请县纪委监委朱海主任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廉政讲座,为做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工作提供了指导。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按照“三定”方案设置配备股室,确定各股室、各部门职责,坚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程序主持召开党组会、案审会,审议有关案件,讨论、决定、通报生态环境工作重大事项。
(三)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多次主持召开分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通过谈话的形式,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在生态环境监管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力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二)围绕工作重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打造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队伍。开展环境执法实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现场实践等形式,重点培训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环境证据取证与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执法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实施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制度。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覆盖面和频次,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台账,实现闭环管理,跟踪整改销号。加强各类处罚手段的综合运用。三是强化污染源环境管理。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切实督促和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覆盖”执法监管。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全力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批调控作用,通过准入把关、减排管控、循环发展等方式,助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强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共赢格局。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精力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遂溪河罗屋田省考断面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沿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聚焦环境质量,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力争空气质量稳中有进,稳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美丽遂溪,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完善涉环境问题矛盾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应急风险分析研判专题会,动态掌握矛盾风险信息,及时准确作出预报预警。
2021年,我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巩固创新工作成果,打造新亮点。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推进生态环保法治建设。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