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半岛糖业有限公司)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2-10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半岛糖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757857575Q

法定代表人

缪华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1〕9号

违法事实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处罚款2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4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半岛糖业有限公司).pdf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