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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东一宝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MA4W5H7X11
法定代表人
林南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2〕8 号
违法事实
未验先投,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25.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3-2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湛江市东一宝混凝土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