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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遂溪县岭北友兴塑料制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MA51K9JH03
投资人
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2〕12号
违法事实
未验先投,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3-2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岭北友兴塑料制品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