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6-10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562597005Q

法定代表人

黄宇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2〕16号

违法事实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2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27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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