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3〕2号(遂溪县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6-16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遂溪县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6964672495

负责人

梁少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3〕2号

违法事实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处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6-1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恒丰糖业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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