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政务公开
行政相对人名称
莫**(遂溪县荣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4408**************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3〕4号
违法事实
未验先投,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8.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6-1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莫某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