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576423153J

负责人

黎小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4〕3号

违法事实

通过暗管和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9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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