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分享到:


(202131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结合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部署,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审查《遂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关于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相关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工作报告

(一)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现代渔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村委(社区)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人大办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选联工委对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评议

对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相关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本级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四项议题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跟踪监督

(一)跟踪监督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安排在4-6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和相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跟踪监督2021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安排在6-9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和相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视察和专题调研

      根据县委中心工作,结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适时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对我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对创文工作情况开展视察,着重对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八、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要求,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2021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着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各镇人大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拓展监督工作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意义和作用,依法及时将有关监督事项向各级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对列入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如有调整,以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为准。


附件:1.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2.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评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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