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3-29 点击数:- 分享到:

  2023329遂溪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市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动员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县“制造业当家推进遂溪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为加快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聚力建设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推动遂溪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养老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情况。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工作报告

(一)听取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安排在3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控告申诉案件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志愿者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监督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安排以下项议题: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本级决算;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审查和批准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以上项议题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论坛、和代表约见

(一)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适时选取合适议题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论坛和代表约见等,由办公室和相关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遂溪推进“制造业当家十条措施”落实不足方面,开展专题询问。安排在8-9月份进行,由相关工委负责、选联工委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六、跟踪监督

(一)跟踪监督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落实。安排在6-11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跟踪监督2023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安排在6-11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工作评议

对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开展工作评议。安排在10月份进行,分别由农工委、财经工委、监察司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专题调研

响应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的号召,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组织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情况、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化发展情况、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情况、以法治力量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情况、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九、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要求,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做好2023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注重监督质效,不断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发扬斗争精神,做到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同时,要依法及时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列入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如有调整,以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为准。


附件:1.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2.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政府工作部门计划表

               3.遂溪县人大常委会2023专题调研计划表 1.png2.png3.png4.png5.png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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