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遂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陈正中同志为遂溪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2020年7月1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遂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陈正中同志为遂溪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