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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遂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报请许可进行刑事审判的报告》(遂法发字〔2020〕8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遂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许可遂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阳山进行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