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蔡伟国辞去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9-11 点击数:- 分享到:


(2020911日县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蔡伟国提出的辞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受蔡伟国辞去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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