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辉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洋青镇克须村、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察看、沟通询问等方式,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育、组织建设等工作,对遂溪县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汇报了遂溪县《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自该法颁布实施以来,遂溪县依法把推动乡村振兴作为推进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促进城乡融合的总抓手,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至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共储备2316个,资金规模129132万元。在实地察看情况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成员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是重要保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学习,确保全面有效贯彻落实;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聚焦增强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文明程度、创新机制体制、农业绿色发展等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要找准短板、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以法治力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张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