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遂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林英、姚德、陈日胜、揭盛等28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蒲火元为遂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3年);接受杨靖华辞去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陈其润为遂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洪宇翔为遂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李康君为遂溪县人民法院城月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遂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免去王燕青的遂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唐权学的遂溪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任命李光焰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詹敏志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陈尚保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陈筱娴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随后,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对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测评,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遂溪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遂溪县2023年度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林,县监察委副主任何日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子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德斌,县政府办主任李裕宏,县财政局局长陈波,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罗明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连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志军,县科工贸局副局长蔡武,县人社局副局长叶景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作者:罗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