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6-01 点击数:- 分享到:

5月31日,遂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遂溪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揭盛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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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黄略镇卫生院实地检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遂溪县中医院、黄略镇卫生院、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等形式,对“一法一条例”规定的中医药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保护和发展、有关保障措施落实、传承发展和文化传播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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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局汇报遂溪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各自领域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了补充汇报。

近年来,遂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制定了《遂溪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抓手,大力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县有中医药服务人员306人,其中,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205人。公立中医院1间,县域所有综合医院及15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药服务区(中医馆),民营中医院1间,个体中医诊所35间,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站198间,基本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民营医院为辅、村卫生站网底、县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了最基本的中医医疗、治未病和养生保健。

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上主动作为,近年来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在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保护,组织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全县还存在中医药人才队伍数量不足、人才引进难和留住难的问题;中医药工作硬件设施还比较薄弱;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南药产业缺乏龙头引领企业、精深加工不足和品牌知名度不高等问题,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待,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揭盛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坚决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构建多通道人才培养方式,合理提高中医药人才待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积极推进院企合作交流,通过政府搭台,促进医院和药企相互赋能,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中医药研发创新;要尽快完成县中医院搬迁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医药多样化需求;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加强中药材质量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黄珍

校核:罗小芹
责编:罗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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