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湿地保护,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3月7日,乐民镇人大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乐民镇全体人大代表以及部分镇村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围绕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条亮点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会议指出,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也是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立法,为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要促进镇村保护湿地主体责任的发挥,完善落实有关保护和利用的制度,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二要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排查检查活动,切实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三要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和宣传引导作用,切实增强建设绿色生态新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动广大镇村干部、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认识湿地、保护湿地,为推动乐民镇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通过开展本次集中学习,乐民镇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到实施湿地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知晓湿地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提升了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资源的意识以及参与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作者:林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