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中心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六)《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七)《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八)《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遂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门户网站(//www.topx1.com/bmxxgk/sxxxzfwzx/);2.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1.网站监督:遂溪县人民政府网政民互动交流平台(//www.topx1.com/);
2.电话监督:0759-7772603;
3.信函监督:通信地址: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170号遂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4300;
4.热线监督:12345热线。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