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遂溪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遂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府前路70号财政大厦11楼,邮编:524300,电话:0759-77807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统计监测、统计公报、统计政策法规等热点问题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数据变化情况以及与国计民生之间的关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数据。加强政务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注重决策信息公开,公开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和完成情况。加强财政预决算执行和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按时公开我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认真履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机构网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连续性。完善《遂溪县统计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遂溪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遂溪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规范发布流程。我局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核稿股室负责人意见、办公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签发、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登记的流程发布,做到层层把关,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但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用性、时效性等方面有待改进。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继续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规范政务公开办理流程;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遂溪县统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