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召开合力推进军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座谈会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9-16 点击数:- 分享到:

  8月25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军区保障局在省军区召开驻粤部队城镇老旧小区推进座谈会,共同研究驻粤部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仲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廖江陵,省军区保障局局长黄海龙大校等参加座谈会。

  本次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升驻粤部队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增强居住人员的幸福感。会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保障局分别介绍了我省军休所老旧小区和军队干休所改造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答了国家、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政策、任务、实施有关机制和组织保障等。军地双方就推进该项工作进行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思路。

  董仲琪指出,这次军地座谈会召开及时、很有必要,明确了政策、理清了思路,为下一步积极稳妥推进驻粤城镇部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把好事办好办实,军地开展工作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坚持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的原则。要让驻粤部队共享广东改革开放的成果,让驻粤城镇部队居住老旧小区的人员受益,不断提高军人的幸福指数;二是要坚持先行先试的原则。先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三是坚持密切协同的原则。部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扯到地方多个部门,涉及到陆、海、空、武警等部队,点多、面广、部门多、时间紧、工作量大,军地之间、部队之间一定要密切协同,紧密合作。要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多方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定期会商,积极推进驻粤部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在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做到应改尽改,打造出全军的改造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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